统一招生结束后,考试院中招办将在《北京考试报》“中招特刊”第8期刊登未录取满额的学校(专业)信息,并通过各区县中招办、原毕业学校传达到未被录取考生手中。未被录取考生可根据补录学校(专业)情况和自身条件自愿选报补录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