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一览表》的填写
《一览表》内所有内容均要求打印上报,打印字体为宋体,字号为5号,且严格按照《一览表》的格式,不得改动。
1.破格晋升应在右上角“序号”处打印“P”符号,如
| 序号 | P 1 |
2.左上角的“申报资格名称”栏:应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名称填写,不需要注明细分专业,如申报工程系列高级职称,应填写“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或“高级工程师”等。
3.具体时间如“出生年月”、“毕业时间”、“获得时间”等栏应如实填写,不能随意更改。填写时,年份一律用4位数字表示,月份一律用2位数字表示,如1972年9月填为“1972.09”。
4.“全日制教育”和“在职教育”栏,填写的具体要求:
(1)“全日制教育”栏填写通过全日制教育获得的最高学历:“在职教育”栏填写以其他方式获得的最高学历。“毕业院校”和“所学专业”栏填写与学历相对应的毕业院校和专业。
(2)“学历”应填写接受教育的最高学历。各类成人高等院校毕业生,应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或经其认可的部门、单位出具的学历证明为依据;接受党校教育的,以各级党校出具的学历证明为依据。不能随意填写“相当××学力”。
(3)申报政工系列专业人员在党校学习获得的学历,均填入“在职教育”栏,并在研究生、大学或大专学历前加“中央党校”或“省(区、市)委党校”。
(4)接受学历教育“结业”或“肄业”的,应予注明,如:大学结业、研究生肄业等。
(5)获得学历同时也获得学位的,应同时填写,并写明何学科学位。如:通过全日制教育获得了大学本科学历、理学学士学位,就在“全日制教育”栏中的“学历”栏中填写“大学本科”,“学位”栏中填写“理学学士”。
(6)获得学历但没有学位的,或以同等学力攻读并获得学位的,按获得的学历或学位如实填写。如果一个人同时有这两种情况,且分别为其最高学历、学位,则这两种情况均填写。如:通过在职学习,先获得研究生学历(没有学位),后又以同等学力攻读学位,获得了工程硕士,则在“在职教育”栏中的“学历”和“学位”栏中分别填写,“毕业院校”和“所学专业”栏相应地要将两个毕业院校、专业填入(见下表)。
| 在职 教育 |
毕业院校 | ××大学; ××大学 | ||
| 所学专业 | 地质勘探与开发; 安全工程 |
学历 | 研究生 | |
| 毕业时间 | 1981.07; 2003.07 |
学位 | 工程硕士 | |
5.“现专业工作年限”栏,指从事现在所晋升的专业技术职务的工作年限,如:如某同志原从事工作专业为“经济”,且年限为10年,现从事工作专业为“工程”,且年限为7年,而现在所晋升的专业技术职务为“高级工程师”,则在此栏应填写“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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