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保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对报送评审材料作如下要求:
一、应报材料
(一)应报基本材料
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政工系列为《企业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专业职务申报表》,以下均简称《评审表》)。
报送份数由各单位根据干部管理权限确定,报送时应以人事部制的表样为准。
2.各种证件。包括:①所有学历的毕业证书复印件;②确认本人任职资格的文件(复印件),政工人员还应附上级组织部门的任命文件(复印件);③任职资格证书(复印件);④全国职称外语(古汉文、医古文)等级统一考试合格证书、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⑤计算机应用能力(水平)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⑥申报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的人员,须提供由财政部、人事部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核发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⑦其他证书(如成果鉴定证书、获奖证书等)。按此顺序装订成册,封面采用统一格式(格式附后)。
所有证件及复印件须经人事部门审核,且复印件须加盖人事部门印章。
3.晋升高级专业技术职务需工作总结、答辩论文各1份;晋升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只需工作总结1份。封面采用统一格式(格式附后)。
工作总结按获得现专业技术职务后的业务工作及成绩逐年填写,字数高级不得少于3000字,中级不得少于2000字。
晋升正、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答辩论文应为任副高级、中级职务以来公开发表在正式刊物上的论文(不包括讲话、总结、介绍单位概况的文章等),且必须为第一作者,并应报送原件。
4.任现职以来公开发表在正式刊物上的论文或著作等,应报送原件。
5.《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年度拟晋升系列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情况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要求采用统一格式,上报时需电子文档和打印文档两种格式)。
各单位按照表格的项目规定,详细、简洁、实事求是地填写,其中“填报单位”应与最终的呈报单位公章名称一致。
6.《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评审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上报时要求采用统一格式,并且和《登记表》所排列先后顺序一致)。
工程、卫生系列各一式21份,政工系列17份,其他系列各一式13份。中级不需报送《一览表》。
各单位在正式上报前先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到总局(E-mail:mtrc@tom.com),待审查合格后,再打印报送。
(二)对应报材料的要求
申报新闻系列高、中级任职资格人员的材料中,对作品的种类、数量报送要求为:申报高级任职资格人员需报新闻、通讯、言论体裁的作品5篇,其中从事摄影、美术的需报各类题材作品5件;申报中级任职资格人员需报作品3篇(件)。
二、各种表格的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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