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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7年度职称评审工作安排的通知(二)
(发布时间:2007-10-26 18:14 来自:模考网)

  2.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评聘中、高级职称时免于计算机应用能力(水平)考试:

  (1)取得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含计算机及应用、计算机软件、计算机科学教育、软件工程、计算机器件及设备、计算机信息管理、计算机网络)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2)非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博士研究生毕业学历;

  (3)非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硕士研究生毕业学历,评聘中级职称时免于计算机应用能力(水平)考试,评聘高级职称时需取得相应计算机合格证书;

  (4)参加全国计算机软件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程序员及以上级别资格证书。

  其它相关申报条件按国家的具体规定执行。国家颁布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考试和全国专业技术人员执(职)业资格考试的专业,按国家规定执行。

  三、关于破格评审事宜

  对于少数业绩突出的专业技术人员,可以破格申报。具体要求见附件1.

  四、关于委托评审事宜

  凡总局具备评审条件的系列,由总局统一组织进行评审;如确需委托评审的,在符合总局相关评审具体规定的同时,报送总局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总局人事培训司)审核后,统一办理委托手续。

  五、关于平转评审事宜

  专业技术人员应根据工作和岗位需要申报相应系列、档次的专业技术职务,任何个人和部门均不能随意变更申报系列。如确需变更的,需符合以下条件:

  (一)专业相近的,需在现岗位工作1年以上,方可平转评审相应系列、相应档次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二)专业相差较大,属跨学科的,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需在本岗位工作不少于2年,专业培训时间不少于60学时;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在本岗位工作不少于3年,专业培训时间不少于100学时(培训要有有效的科目和学时证明),方可平转评审相应系列、相应档次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平转评审需重新履行申报手续(填写评审表、撰写工作总结、论文,参加相应级别的职称外语考试等)。经评审通过1年后,符合申报现专业技术系列高一档次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条件的,原专业技术职务的履职年限可累计计算。

  对长期(10年以上)工作在专业技术岗位上的专业技术人员,因工作需要,调离现工作岗位不超过2年,符合原系列高一档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条件的,允许其参加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申报。

  六、报送单位及时间

  (一)报送单位

  总局培训中心。

  联系人:王继存张瑞华

  联系电话:6446402864463978

  需上报的有关表格,可登陆总局政府网站(网址:www.chinasafety.gov.cn)直接下载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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