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8年度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有关事宜的通知
新财办会[2007]14号
各县(市)区财政局,市直及中央、省驻新各单位: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2008年度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工作安排的通知》(豫财办会[2007]48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将2008年度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日程、考试科目及考试时间
考试科目为《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和《初级会计电算化》,具体考试时间安排如下:
| 时间(2008年) | 考试科目 |
| 3月30日 9:00—11:00 |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 |
| 3月30日 14:30—16:30 | 会计基础 |
《初级会计电算化》是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的一门科目,由于其科目的特点,考生可在1年内到财政部门指定的考试点参加考试,取得《会计电算化知识初级培训合格证》。
二、报名条件
凡18周岁以上(1989年12月31日前出生),有志于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不受学历和专业的限制,不论是否已从事会计工作,均可报名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
考生具备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中专以上(含中专)会计类专业学历的(会计类专业包括:会计学、会计电算化、注册会计师专门化、审计学、财务管理、理财学),自毕业之日起2年内(含2年),免试《会计基础》、《初级会计电算化》。
三、报名办法
(一)报考人员应认真填涂《河南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表》、《河南省会计从业资格管理信息卡》,按下列途径报考。
1.各县(市)区报考人员按属地原则到各县(市)区财政局报名,由各县(市)区财政局集中到市行政服务中心报名。
2.市直及驻新各单位报考人员在各单位、各系统报名,然后集中到市行政服务中心报名。
(二)报名时须携带:
1.报考人员的身份证原件(身份证为正式身份证,有效期截止到2007年11月30日)及同底版一寸照片二张、报名表、信息卡;
2.免试《会计基础》和《初级会计电算化》的报考人员须提供相关毕业证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