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生可按照片规格要求上传照片,也可到报名点现场照相。考生上传照片不合格,由报名点工作人员进行拍照替换。2007年度通过部分中级考试科目的考生(老考生),报名时必须输入2007年度报考的身份证号码,对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的修改替换,由报名点工作人员登记造册,照片按注册号保存后,上报自治区会考办修改替换。
(二)报名时间为2007年10月16日至10月30日,每天网上开放时间为8:30—21:30。报名确认时间为2007年10月23日至31日。
(三)2007年11月12日前各市财政部门将本市及所属市、县2008年度考试用书征订数量,一式两份报自治区会考办(征订单见附件3)。
(四)2007年11月16日前各市财政部门将本市及所属市、县需要修改信息的老考生登记表和照片库上报自治区会考办。
五、考试用书征订办法
全国会考办新修订了2008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大纲。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在2007年度考试辅导教材的基础上,修订出版了考试辅导用书,修订中所涉及的有关调整、勘误内容,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上公布,考生可下载使用。在报名确认时间内,考生可到报名点自愿认购考试大纲和考试用书,各市、县财政部门按考生征订数量汇总上报。
六、考务费
考务费按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宁价费发[2004]65号和自治区物价局宁价费发[2005]122号文件执行,考试报名费每人10元,考务费每科50元。
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
二OO七年十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