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完善金融监管体制
建立金融风险识别、预警和控制体系,防范和化解系统性金融风险。规范金融机构市场退出机制,建立相应的存款保险、投资者保护和保险保障制度。提高金融监管水平,加强风险监管和资本充足率约束,建立健全银行、证券、保险监管机构间以及同宏观调控部门的协调机制。
第三十四章 完善现代市场体系
第一节 健全全国统一开放市场
进一步打破行政性垄断和地区封锁,完善商品市场,健全资本、土地、技术和劳动力等要素市场。严格界定公益性用地和经营性用地,经营性基础设施用地实行有偿使用,完善经营性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和非经营性用地公开供地制度。规范发展产权交易市场。积极发展技术市场。逐步建立城乡统一的劳动力市场。
第二节 完善价格形成机制
积极稳妥地推进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合理调整水利工程供水、城市供水和再生水价格。推进电价改革,逐步建立发电、售电价格由市场竞争形成,输电、配电价格由政府定价的机制。适时推进石油价格改革,建立与替代能源价格挂钩的天然气价格形成机制。扩大市场形成土地价格的范围。
第三节 规范市场秩序
打击各种违法经营活动,规范市场主体行为和市场竞争秩序。清理整顿对企业的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摊派。加强价格监管,禁止价格欺诈、价格操纵等行为。以完善信贷、纳税、合同履约、产品质量的信用记录为重点,加快建设社会信用体系,健全失信惩戒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