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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公务员普法考核将作任职依据
(发布时间:2006-9-10 16:5 来自:新华报业网-扬子晚报)

 新华报业网讯 记者从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宣传工作会议上获悉,江苏“五五”普法将结合公务员能力培训工程,把公务员掌握和运用与本职工作有关法律法规的情况,作为录用、考核、晋升的重要依据。同时,我省还首次将农民们纳入普法宣传重点对象,要求各地把对农民的普法教育纳入政府农村公共服务体系,让农民了解和掌握民主参与、解决矛盾纠纷、维护合法权利的法律途径;藉此机会加强对进城务工、流动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

 [ 作者:沈思新 于英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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