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资讯中心 —> 报考资格 —> 公务员类 —> 地方公务员
 
福建:2006年招考公务员报名条件(二)
(发布时间:2006-8-12 9:18 来自:模考网)


  3、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报考人员在以下时间内登录以下网址查询是否通过了资格初审。 


  时间:2006年8月16日上午8时-25日中午12时。 


   网址:福建人事人才网站(www.fjrs.gov.cn)、福建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站(www.fjkl.gov.cn)。 


  4、资格初审未通过的,网络银行将退还报名费。 


  5、注意事项 


  (1)政策咨询、技术和考务方面的有关问题可查询福建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站(www.fjkl.gov.cn)。咨询电话:0591-87219518,0591-87216628(每天工作时间:8:00-12:00,15:00-18:00)。 


  (2)为规范我省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中招考单位设置专业(学科)条件,规范考生报考,试行《福建省公务员考试录用专业(学科)指导目录》(简称指导目录),凡招考职位有专业要求的,均按照指导目录中所列举的专业(学科)大类所涵盖的专业(学科)设置和报考。超出本专业(学科)目录以外的,招考单位可经过省或设区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另行设置专业(学科)要求,或在相关专业要求中予以注明,考生可经招考单位和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报名。 


  (3)报考人员应对在网上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4)网上报名指定招商银行“一卡通”和建设银行龙卡作为网上支付报名费的结算工具(请在报名前办理好网上支付卡),具体可咨询:招商银行24小时客户服务热线95555;建设银行客户服务热线95533。 


  (5)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减免有关考务费用。报考人员应先在网上缴纳报名费,笔试当天在考场指定地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者,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特困家庭的报考者,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现场办理减免报名费用的手续,退还报名费。


  (6)通过网上报名的,取消现场鉴印环节,请报名者于9月2日起自行上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四、考试内容、时间和地点 


  考试包括笔试(公共科目、专业科目)和面试。 


  (一)笔试科目:报考综合管理类职位的考生,笔试公共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A)和《申论》;报考专业技术类和行政执法类职位的考生,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B);《招考简章》中各职位将标明A或B类别。


报考法院、检察院书记员或法警职位,以及报考公安类(含森林公安)职位的,还必须进行相应的专业科目笔试。 


  其他招考单位如果需要进行专业科目笔试的,按管理权限,省直单位报省委组织部或省人事厅批准,设区市单位报设区市委组织部或市人事局批准,并在《招考简章》中公布。 


  (二)笔试内容:公共科目笔试范围参照《2006年中央、国家机关录用考试公共科目考试大纲》(见上述网站)。笔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 

[上一页] [1] [2] [3] [4] [下一页]

 

收藏此页】【字体: 】【打印】【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