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资讯中心 —> 报考资格 —> 成考类
 
2006年成考有关报考条件(三)
(发布时间:2006-8-11 16:38 来自:广东考试服务网)

  (3)解放军、武警部队、公安干警荣立个人三等功以上者。

  (4)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台湾省籍考生。

  (5)烈士女子、烈士配偶。

  (6)边疆、山区、牧区和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少数民族民族考生、国防科技工业三线企业单位(地处地市以上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除外)获得企业表彰的先进生产(工作)者。

  (7)年满25周岁以上人员。

  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省级成人高校招生办公室可以在考生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是否录取由招生学校确定。

  符合上述照顾政策的考生必须于报名时交验相应的原始证件(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凭省级民政部门颁发的《自谋职业证》)。符合两项以上照顾政策的考生,其照顾分数不得累计。

[上一页] [1] [2] [3]

 

收藏此页】【字体: 】【打印】【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