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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宁波2006年房地产估价师考试报名时间6月26日至28日
(发布时间:2006-7-1 18:34 来自:宁波市人事局办公室)

宁波市2006年度全国房地产估价师考试报名时间:2006年6月26日至28日

  甬人专[2006]62号

关于做好2006年度全国房地产估价师、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事局,宁波保税区、市科技园区、东钱湖旅游度假区人事劳动局,大榭开发区人事局,市属各部门和有关单位,在甬省部属有关单位:

  根据浙江省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06年度房地产估价师、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浙考发〔2006〕31号)精神,为做好我市这两项考试的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和科目

  房地产估价师:

10月14日  上午9:00—11:30  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 


下午2:00—4:30  房地产开发经营与管理 


10月15日  上午9:00—11:30  房地产估价理论与方法 


下午2:00—4:30  房地产估价案例与分析 


  房地产经纪人:

10月14日  上午9:00—11:30  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 


下午2:00—4:30  房地产经纪概论 


10月15日  上午9:00—11:30  房地产经纪实务 


下午2:00—4:30  房地产经纪相关知识 


  二、报考条件

  报考条件、免试部分科目条件和工作年限的计算按人事部办公厅、建设部办公厅人办发〔2003〕37号、人发〔2001〕128号及省人事厅、省建设厅浙人专〔2002〕74号文件规定执行(见附件1、2)。涉及时间期限的一律计算至2006年12月31日。

  三、执业资格获得条件

  获得执业资格的条件是:报考全部科目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成绩可以滚动);具备免试部分科目条件的报考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的考试。

  四、考试答题形式、范围及要求

  全国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中的《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科目为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房地产开发经营与管理》、《房地产估价理论与方法》两科目采取填涂答题卡和在答题纸上作答相结合的方式,《房地产估价案例与分析》科目考试为开卷考,在答题纸上作答;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各科目试题均为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各科目考试范围及应掌握知识的具体要求,请分别查阅《全国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和《全国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大纲》。

  五、报名办法

  报考者须按不同的报考要求准确填写《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附件3,须一式两份)或《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附件4),表中栏目必须填写齐全,并在指定位置贴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本人照片(2006年拍摄的免冠白底同一底片的一寸照片三张和二寸照片一张),同时随附下列材料:

  1.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由所在地房地产中介机构出具的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房地产经纪业务工作年限证明(附件5);

  3.申请免试人员须另外提交符合免试条件要求的原始证件:

  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聘任书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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