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度全国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全省报名时间定于6月20日至22日
关于做好2006年度全国房地产估价师、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市人事局(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省直、中央部属在浙有关单位:
根据人事部办公厅、建设部办公厅国人厅发〔2006〕62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省2006年度全国房地产估价师、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和科目。2006年度全国房地产估价师、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定于2006年10月14-15日进行,具体为:
房地产估价师:
10月14日 上午9:00—11:30 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
下午2:00—4:30 房地产开发经营与管理
10月15日 上午9:00—11:30 房地产估价理论与方法
下午2:00—4:30 房地产估价案例与分析
房地产经纪人:
10月14日 上午9:00—11:30 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
下午2:00—4:30 房地产经纪概论
10月15日 上午9:00—11:30 房地产经纪实务
下午2:00—4:30 房地产经纪相关知识
二、报考条件、范围、免试部分科目条件和工作年限的计算按人办发〔2003〕37号、人发〔2001〕128号及浙人专〔2002〕74号文件规定执行(附件1、2)。
获得执业资格的条件是:报考全部科目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具备免试部分科目条件的报考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的考试。
三、试题形式、答题要求和考试范围。
全国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中的《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科目为客观题型,以填涂答题卡的方式作答,《房地产开发经营与管理》、《房地产估价理论与方法》两科目以填涂答题卡和在答题纸上作答相结合的方式,《房地产估价案例与分析》科目开卷考并采取在答题纸上作答的方式;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各科目均为客观题型,以填涂答题卡的方式作答。各科目考试范围及对考生应掌握知识的具体要求,请分别查阅《全国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和《全国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大纲》。
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橡皮和计算器(无声、无编辑功能)。答题所用草稿纸统一发放、回收。
四、报名时间、地点和手续。
2006年度全国房地产估价师、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全省报名时间定于6月20日至22日。报名由本人提出申请,按不同的报考要求认真填写《2006年度全国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或《2006年度全国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附件3、4),表中栏目必须填全,贴好2005年拍摄的白底免冠一寸证件照三张和同一底版的二寸一张及身份证复印件,经所在单位和业务主管部门初审同意后,按属地原则到市县以上人事、建设(房地产)部门指定的报名点报名。在杭的省、部属单位报考人员到省人事考试中心(杭州市莫干山路73号金汇大厦一楼大厅,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报名。报名时须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和由所在地房地产中介机构出具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经纪业务工作年限证明(附件5)。各市人事、建设(房地产)部门要认真审查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及工作年限证明,确认复印件并标注。各市需将报名表统一编写流水号并填写汇总表(附件6)于6月30日前一并送省人事考试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