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资讯中心 —> 报考资格 —> 自考类 —> 公共课
 
浙江:2006年自考专业报考条件两课程设置作调整
(发布时间:2006-6-5 9:40 来自:每日商报)

  参加自学考试的同学注意了。昨日,记者从省教育考试院获悉,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护理专业报考条件和《大学语文》、《高等数学(二)》课程设置有调整。

  首先,凡在我省医疗机构从事护理工作,获得护士执业资格并具有中专(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在职人员,经所在单位同意,均可持单位介绍信、护士执业资格证书、学历证书直接到当地自考办报考护理学(专科、专科起点本科)专业,其中报考护理学专业专科起点本科的考生,在申请本科毕业时须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国民教育系列护理学专业专科证书。

  原自考各专业中的《大学语文(专)》(课程代码:00010,4学分)和《大学语文(本)》(课程代码:00011,6学分),统一调整为《大学语文》(课程代码:04729,4学分)。原《高等数学(二)》(课程代码:00021,9学分),调整为《概率论与数理统计》\(经管类)(课程代码:04183,5学分)和《线性代数》(经管类\\(课程代码:04184,4学分\。

  调整后的《大学语文》、《概率论与数理统计》和《线性代数》三门课程将于2007年4月正式开考,原课程同步停止考试。2007年4月前已取得的原专业计划设置的《大学语文(专)》、《大学语文(本)》和《高等数学(二)》课程合格成绩可以顶替调整后的新课程成绩。(记者 金萍)

 

收藏此页】【字体: 】【打印】【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