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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2007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发布时间:2006-5-29 9:32 来自: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

 中国科学院不仅是我国规模最大、学科最全、实力最强的自然科学与高技术综合性国家研究机构,也是国家培养高级人才的重要基地。1978年中国科学院率先在全国恢复研究生招生,并经国务院批准创办了我国第一所研究生院-中国科技大学研究生院(北京)。2000年,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批准,更名为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

  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隶属于中国科学院,由设在北京的研究生院本部、分处全国各地的教育基地和100多个研究生培养单位(各相关研究院、所、台、园、站、中心)共同组成,是一个以北京为中心、联系和覆盖全国的研究生教育实体。研究生院本部负责统一组织和管理中国科学院系统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的招生和培养工作,中国科学院所属的培养单位(各相关研究院、所、台、园、站、中心)是研究生招生的具体实施单位。

  中国科学院拥有一大批学术造诣深、国际影响大、国内公认的学术带头人和导师队伍,有处于国际学术前沿和国家战略需求的研究项目、良好的科研条件、广泛的国内外学术交流途径以及鼓励创新的文化环境,在哲学、教育学、文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管理学、经济学等学科门类的众多领域具有明显的学科优势。

  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学位授予专业涉及10大学科门类,拥有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47个,硕士点159个,遍布各地的研究生培养单位拥有4个国家实验室、50余个国家重点实验室、70余个中国科学院重点实验室、20余个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并设有100多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现有在学研究生30000余名,其中硕士研究生15000余名。

  2007年共有110个培养单位和10个院系招收硕士学位研究生,计划招收硕士学位研究生6200余名。

  一、培养目标

  培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爱国守法,德智体全面发展,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在本学科内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具有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能力、富有创新精神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招生组织结构

  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硕士学位研究生的招生工作由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统一组织和管理,由中国科学院所属的各相关研究院、所、台、园、站、中心(以下称为培养单位)具体实施。

  三、报考条件

  (一)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生统一考试,须符合下列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包括通过高等自学考试或国家承认学历的成人高校获得本科毕业文凭的人员);

  (3)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4)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其中同等学力人员是指:

  ① 获得国家承认的大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大专毕业到录取为硕士生当年的9月1日,下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报考单位根据培养目标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② 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

  ③ 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

  3.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报考定向或委托培养的考生年龄不限。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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