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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度全国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二)
(发布时间:2006-5-29 11:19 来自:模考网)

二、1971年(含1971年)以后毕业,不具备规定学历的人员,从事建筑工程设计工作累计15年以上,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作为专业负责人或主要设计人,完成建筑工程分类标准三级以上项目4项(全过程设计),其中二级以上项目不少于1项。

2.作为专业负责人或主要设计人,完成中型工业建筑工程以上项目4项(全过程设计),其中大型项目不少于1项。


 

2006年度全国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专业考试报考条件

 

类别

专业名称

学历或学位

Ⅰ类人员

Ⅱ类人员

职业实践最少时间

最迟毕业年限

职业实践最少时间

最迟毕业年限

 

 

 

 

结构工程

工学硕士或研究生毕业及以上学位

4年

2002年

6年

1991年

 

 

建筑工程

(不含岩土工程)

评估通过并在合格有效期内的工学学士学位

4年

2002年

 

 

未通过评估的工学学士学位

5年

2001年

8年

1989年

专科毕业

6年

2000年

9年

1988年

相近专业

建筑工程的岩土工程

交通土建工程

矿井建设

水利水电建筑工程

港口航道及治河工程

农业建筑与环境工程

建筑学

工程力学

工学硕士或研究生毕业及以上学位

5年

2001年

8年

1989年

工学学士或本科毕业

6年

2000年

9年

1988年

专科毕业

7年

1999年

10年

1987年

其它工科专业

工学学士或本科毕业及以上学位

8年

1998年

12年

198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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