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人考函[2006]26号
各市人事局考试中心、注册会计师考试办公室,省直有关单位人事处:
根据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关于做好2006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06]37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将2006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为滚动管理考试,即参加全部5个科目考试的人员成绩有效期限实行3年滚动管理;参加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成绩实行2年滚动管理。
二、2006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定于9月8、9、10日进行。具体考试时间如下:
9月8日:
14:00—17:00 资产评估
9月9日:
9:00—11:30 经济法
14:00—16:30 财务会计
9月10日:
9:00—11:30 机电设备评估基础
14:00—16:30 建筑工程评估基础
三、各市接到通知后即组织报名工作,报名时间不少于15个工作日,报名统一截止时间为2006年4月30日。集中报名结束后至上报数据库前,各市应安排一次补报。报考条件按照人事部、财政部《关于调整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政策的通知》(人发[2002]20号)文件的规定执行。关于香港、澳门居民报名参加考试有关问题,按照《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报考人员须填写《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见附件)及《山东省人事考试报名通用信息卡》各一张,提交毕业证书原件、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的证明材料及近期一寸免冠黑白照片两张。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还需提交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经单位审查同意后,按属地原则到当地人事局考试中心报名。
四、考试信息采用《人事考试管理信息系统PTMIS》进行管理,考试信息代码不变。为了便于考后的信息统计、分析,必须采集报考人员的学历、所学专业等信息,请各市在报名信息采集时加以注意。各市务必于2006年7月15日前将报名数据库报省人事考试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