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安排2006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市、杨凌示范区人事考试中心(考试机构),省级有关部门、中央驻陕有关单位、高等院校人事处:
根据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06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06]32号)要求,现就我省实施2006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
11月4日 上午 9:00-11:30 专业知识与实务
(初、中级)
下午 2:00-4:30 经济基础知识
(初、中级)
二、报名时间及条件
报名时间从4月17日至5月19日。
报考条件按人事部《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和《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的补充规定》执行(附件一)。
根据人事部办公厅《关于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安排和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2004]45号)规定:应届毕业生可参加本年度经济专业初级资格考试。在报名时,尚未获得学历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可持能够证明其在考试年度可毕业的有效证件如学生证等和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证明,到所在地人事考试机构报名。
根据人事部《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规定,香港、澳门居民可以参加经济专业资格考试。申请参加考试的香港、澳门考生,其报名应符合本通知附件一规定的条件;提交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以及相应专业机构从事专业工作年限证明和居民身份证明。
三、报名办法
驻西安地区的中央、省属企事业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由主管部门审查汇总,三资企业、民营企业和非国有单位由所在单位审查,自谋职业人员由省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人力资源管理咨询部(地址:西安市长安北路14号—国展中心北区三层;联系人:柏立花;联系电话85261572)负责审查汇总后,到省人事考试中心报名(地址:西安市西五路83号;联系电话:87457210、87457211、87441821)。其它市、区的考生到所在地人事考试机构办理报名手续。
考生报名时须提交三张近期同版半身一寸免冠彩色照片,填写资格考试报名表(附件二),填涂信息卡。
同时,西安地区的考生也可通过网络进行报名信息传递,传递方法如下:
考生于4月17日至5月19日登陆陕西人事考试网,网址:http://www.sxrsks.cn,在网上填写资格考试报名表并上传照片,上传信息成功后,打印资格考试报名表经审查单位盖章后,到省人事考试中心直接办理报名手续,不再填写资格考试报名表、填涂信息卡和提交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