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06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人事局考试机构,省直及中央驻粤有关单位:
根据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06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06]31号),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报名
2006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实行网上报名。凡在广东省参加考试的,均须经过“网上报名”和“报名确认”两个步骤完成报名手续。
(一)“网上报名”时间
全省网上报名时间定为:4月17日上午9时起至5月19日下午17时止。
在上述时间区间内,考生可登陆“广东专业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www.gdkszx.com.cn)进入我省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系统24小时不间断接受考生预报名。凡参加网上报名人员,均须经过网上填表(简体字)和照片上传(近期彩色大一寸证件照片,照片大小小于50K,所传照片须与“报名确认”提交的照片一致)等步骤才能完成网上预报名。
(二)“报名确认”时间
全省“报名确认”的截止时间为:5月19日。
1、省直报名点定于5月15日至19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为受理考生的“报名确认”时间。省直和中央驻穗单位的考生或单位持附件1规定要求的“报考材料”到省直报名点进行“报名确认”,完成报名手续。地点:广州市天河路13号润粤大厦4楼,广东省专业资格考试中心,电话:(020)37605711。
2、各市受理“报名确认”的时间、地点由各市确定后公布,但必须于5月19日前完成报名工作。
(三)报考条件及报考材料要求见附件1.
二、 考试科目及时间
日期
考 试 时 间
科 目
10月21日
上午
9:00—11:30
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一)
下午
2:00—4:30
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二)
10月22日
上午
9:00—11:30
药事管理与法规
下午
2:00—4:30
综合知识与技能(药学、中药学)
三、 考试方式、考场设置
(一)考试方式
1、执业药师资格从1999年开始实行滚动考试,滚动考试的周期为两年。即获取执业资格证书的条件是:参加全部科目(四个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考试。参加免试部分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
2、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试卷均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
3、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蓝色)墨水的钢笔、签字笔或圆珠笔,2B铅笔,橡皮。各科试卷题本可作草稿纸使用,考后收回,不再另发草稿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