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资讯中心 —> 报考信息 —> 工程类 —> 建造师
 
四川:2006年一、二级建筑师考试考务工作
(发布时间:2006-8-15 13:9 来自:模考网)

 四川省人事厅 四川省建设厅关于做好2006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川人办发〔2006〕34号

各市(州)人事局、建设局(委),省级有关部门:

  根据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关于做好2006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注建〔2006〕1号)规定,为做好我省2006年度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和科目

  2006年度全国一级、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时间统一定于2006年5月13-16日举行,具体考试日程和科目详见附件1.

  二、报考条件

  (一)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

  1.除续考人员外,不再办理新的部分科目考试;

  2.新参加考试的人员按照“2006年度全国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附件2)规定申报;

  3.不具备规定学历新参加考试的人员应从事建筑设计工作累计15年以上,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完成民用建筑设计三级及以上项目四项全过程设计,其中二级以上项目不少于一项。

  (2)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完成其它类型建筑设计中型及以上项目四项全过程设计,其中大型项目或特种建筑项目不少于一项。

  4.首次报考一级注册建筑师,其申请报考人员应完成不少于700个单元的职业实践训练。报考人员应向考试资格审查部门提供本人的《一级注册建筑师职业实践登记手册》,以供审查。

  (二)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

  1.新参加考试的人员按照“2006年度全国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附件3)规定申报;

  2.具有助理建筑师、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并从事建筑设计或者相关业务3年(含3年)以上人员;

  3.不具备规定学历新参加考试的人员应从事工程设计工作满13年且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完成民用建筑设计四级以上项目四项全过程设计,其中三级以上项目不少于一项。

  (2)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完成其它类型建筑设计小型及以上项目四项全过程设计,其中中型项目不少于一项。

  以上各报考条件中,涉及“民用建筑设计”、“其它类型建筑设计”等级的划分,参见国家物价局、建设部《关于发布工程勘察和工程设计收费标准的通知》(〔1992〕价费字375号)及《工程设计收费标准(1992年修订本)》中的工程等级划分。

  三、报名时间及程序

  (一)我省报名时间统一定于2006年2月25日至3月25日。各地于3月30日前将报名软盘报省人事厅考试中心。

  (二)报名程序:

  报名按属地原则进行,首次报考者由本人提出申请,同时在四川省人事考试网上www.scpta.gov.cn 下载打印《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表》或到当地人事考试机构指定的报名点领取报名表并认真填写各项内容。经所在单位审定、签字和加盖公章后报主管部门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合格者,由主管部门签字和加盖公章并持学历证明、学位证书和相关工作年限证明及所在单位出具的无违反职业道德的证明材料(首次报考一级注册建筑师,还须提供《一级注册建筑师职业实践登记手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两张一寸免冠照片到当地人事局考试机构进行资格复审并办理报名手续。各地建设局(委)须将《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表》于3月25日前报省建设厅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地址:成都市人民南路四段36号省建设厅综合楼7楼,电话:85568345,联系人:杨缜)复审备案,在复审中如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者,将直接通知省人事厅考试中心,取消其考试资格。

 [1] [2] [3] [下一页]

 

收藏此页】【字体: 】【打印】【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