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及省直在蓉单位的报考人员,携带上述材料直接到省建设厅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地址:成都市人民南路四段36号省建设厅综合楼7楼,电话:85568345,联系人:杨缜)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后,到四川省人事人才考试测评基地(成都市新华大道三槐树路2号,电话:86740101、86740202、86740303,网址:www.scpta.gov.cn,联系人:李文利)进行资格复审和办理报名手续。
各地考试报名机构在进行资格复审时,必须严格按照报考条件,落实责任制,把好资格审查关。要对报考人员提供的材料进行认真复核、审查,重点核查各类证书及相关证明文件的原件。资格审查人员须在《报名表》上明确签署审核意见、签名并加盖单位印章。做到谁复审、谁负责,谁出问题、谁承担责任。各市、州职称工作部门要按照管理权限,对本地区资格报考人员的情况进行抽查,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要立即取消考试资格。对提供虚假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的人员和不严格按照报名条件或以不正当手段协助他人取得考试资格的人员,必须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事部令第3号)进行严肃处理。
续考者可持原《准考证》到当地人事部门指定的地点报名,不再进行考试资格审查。
注册建筑师作图题科目考试时,因考生对图板、绘图笔及其他绘图仪器等等的准备需要较多时间,为便于在考试前做好准备工作,自2006 年开始,监考人员应于考试前30分钟组织参加作图题科目考试的考生进入考场,开考前监考人员应提醒考生认真阅读该作图题考试科目的“考试须知”。参加注册建筑师选择题科目考试进入考场的时间仍按原规定不变。为帮助考生做好考试准备工作,报名时请将“2006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考生注意事项”(附件4)印发给每一位考生。
非首次报考一级注册建筑师的人员可通过所在单位和市、州建设局(委),到省建设厅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领取《一级注册建筑师职业实践登记手册》,并按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注建(1999)21号文规定如实补填。待全部科目考试合格后第一次注册前,送省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审查,达到规定的职业实践时间标准,方能进行注册。
四、2006年度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的级别、专业代码与上一年相同。
各地报名时,务必根据《关于全国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设计前期与场地设计〉成绩管理的通知》(注建〔2004〕5号)准确填写专业代码。
五、考场全省统一设置在成都,考场由省人事厅考试中心统一规划、确定,准考证由省人事厅考试中心统一编排打印,各地人事考试机构核对后发放。
考试时考生凭身份证原件(不含临时身份证、过期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和准考证进入考场,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考生可携带钢笔、圆珠笔、2B铅笔、三角板、丁字尺、订书器、比例尺、建筑模板、绘图笔(墨线制图)、橡皮和无噪音、无编程功能的小型计算器(报考“建筑结构”科目的考生必须带计算器)。传呼机、手机一律不得带入考座,违者按违纪处理。
考试时,考生填涂答题卡必须使用2B 铅笔。作图题草稿纸由考场统一发放,考后收回。一级注册建筑师每人配发12张2号草图纸(其中《建筑方案设计》4张,《建筑技术设计》4张,《场地设计》 4张),二级注册建筑师每人配发8张2号草图纸(其中《场地与建筑设计》4张,《建筑构造与详图》4张)。今年作图题试卷设计进行了变更,不再设名卡袋,而在封面上增加了填写姓名和准考证号的栏目,对每份试卷的姓名和准考证号不需密封。考试结束后,监考人员应在检查考生试卷的装订情况无误后,将试卷装回试卷袋中并作好试卷袋的密封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