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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师和药师资格考试大纲有调整
(发布时间:2006-3-22 22:33 来自:新安晚报)

   本报讯日前,国家有关部门对医师资格考试大纲进行了修订,颁布了新的《医师资格考试大纲(实践技能考试部分中医类别中医、中西医结合)2005年版》和《医师资格考试大纲(医学综合笔试部分中医类别中医、中西医结合)2005年版》。 
 
       其中,蒙医、藏医、维医医师资格考试大纲继续沿用《1999年医师资格考试大纲(医学综合笔试部分)》和《1999年医师资格考试大纲(实践技能考试部分)》。

  (陈旭 本报记者宫礼)又讯记者从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2003年版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大纲《药事管理与法规》科目现有部分调整。主要调整内容包括:2003年版国家执业药师考试大纲《药事管理与法规》科目第二部分药事管理法规中的《麻醉药品管理办法》、《精神药品管理办法》和《药品注册管理办法(试行)》被更新为《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和《药品注册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令第17号);新增《关于公布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品种目录的通知》、《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处方管理规定》、《医疗机构制剂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医疗机构制剂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孙斌园本报记者左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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