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上表中的[01]、[02]等指门类代码,是专业代码的前两位;[1204]等指一级学科代码,是专业代码的前四位;[050405]等指专业代码。
2、单独考试复试基本分数要求:另定。
3、援藏计划录取分数线单独公布。
4、各院系所在达到复试基本分数线的生源充足的情况下,可根据本学科、专业特点向上调整本单位复试分数线,具体以各院系所通知为准。
上述复试基本分数线只是全校的最低复试分数线,各院系所将会根据其学科、专业特点和生源情况,向上调整复试分数线。因此,考生不仅要达到上述基本分数线的要求,还要达到所报考院系所调整后的分数线和院系所规定的其他要求,方能参加复试。各院系所调整后的复试分数线,将于3月17日后在我校研究生院网页上公布,请考生注意浏览。
二.差额复试比例
我校实行差额复试。各专业差额复试比例(即复试人数与招生规模数之比)一般不低于110%,不高于130%。
三.复试内容和分值
1.复试内容一般包括三部分:(1)外语听力水平测试;(2)外语口语水平测试;(3)专业综合能力测试。
外语听力测试由学校统一组织(外国语专业除外),满分50分,按照20%折算后计入复试总成绩。专业综合能力和外语口语水平测试均由院系所安排实施。复试合格考生的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按一定比例相加,得到考生总成绩。
有关各院系所的具体复试形式、复试内容、各部分分值、复试总分以及复试成绩的使用办法等请查阅北京师范大学200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内容及相关事项说明。
2.按教育部规定,同等学力考生还须增加两门涵盖所报考专业本科主干课程的考试。考试采用笔试形式,每门考试时间3小时,满分100分。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但必须及格。任何一门不及格的不予录取。
四.复试注意事项
1.复试名单将于3月18日后在我校研究生院网页上公布。我校将不再给考生寄书面复试通知,请考生及时登陆我校研究生院网站查询。
2.复试时间为2006年3月25日至26日。
参加复试的考生须于3月24日凭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军人须凭军官证)到报考院系所报到(各院系所联系方式、地址一览表)。
3.复试期间进行资格审查。报到时,考生须向报考院系所提交下述材料:
(1)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军人提供军官证)。
(2)往届毕业生须提交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由档案所在部门盖章的本科期间成绩单。
(3)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提供就读学校有效学生证和由教务部门盖章的本科期间成绩单。
(4)同等学力考生须提交由进修学校提供的已修完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全部必修课程的学习证明和成绩单;在所报考专业领域的学术期刊上以第一作者发表的文章。已获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专生(同等学力生)须提交大专毕业证书(或本科结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提交加盖有教务部门公章的全部本科课程的成绩单。
(4)往届在职考生须提交档案所在单位同意其脱产攻读硕士学位的证明。应届本科定向或委托培养毕业生,复试时须提供原定向、委培单位准予继续脱产攻读硕士研究生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