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未达到统考、MBA联考及法律硕士联考全国复试分数线的考生,和参加单独考试考生的报考材料不能转寄其他院校。
七、体检
体检在新生入学时统一进行,由校医院组织。体检合格者方可注册,取得学籍,不合格者可申请保留入学资格,经研究生院审批同意后,可保留入学资格一年。保留期满体检仍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
八、新生住宿
2006年我校继续实行住宿收费制。
凡属计划内定向、计划外委托或自筹资金招收的研究生,其住宿均由学生本人或其原所在单位负责解决,学校不提供住房,且必须在复试时签定相应的住宿协议。
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06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