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市级主管部门在组织考试报名工作时,必须严格执行规定的报名条件,认真做好报名资格审查工作,必须审查报考人员登记表和学历证书、从业资格证书、身份证件的原件,并收取复印件备查。2005年度有合格成绩的中级考生还须提供2005年度考试的准考证及单科成绩合格通知单的原件及复印件。报名时应收取考生一寸免冠黑白布纹近照三张。
组织报名时应要求考生认真填写、填涂报名表和报名卡,并进行检查、核对。在报名过程中应提醒上一年度有合格科目的中级考生,必须填写正确的档案号,否则无法进行成绩累计。
为方便广大考生报名,市考办设立了报名点。地址:西安市太白北路3号华弘大厦1楼西安市会计学会(西北大学西门斜对面),联系电话:88479346。查询相关事宜可登录西安会计网,网址:www.xakj.gov.cn.
五、考试大纲及教材
根据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通知:2006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仍使用2005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大纲;两个级别五个考试科目的辅导教材《初级会计实务》、《经济法基础》、《中级会计实务》、《财务管理》和《经济法》,在2005年度辅导教材的基础上予以调整,勘误后重印出版,同时将调整、勘误内容单独印制“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用书调整说明(初级资格)”和“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用书调整说明(中级资格)”,免费向报名参加2006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且2005年度已在市考办购买该考试用书的考生发放;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组织专家编写了一套与考试辅导教材相配套、各有侧重的考试辅导用书(详见附件4),以帮助考生掌握考试大纲的有关精神和考试内容,更好地复习备考;另外,《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参考法规汇编》重新出版,全国会计考办编辑出版《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试题及参考答案(2005年)》。
各考试报名组织单位应当在报名工作中组织所管范围内考生自愿订购考试用书,维护考生正当权益,正确引导考生复习,不得强行要求考生购买考试用书,严禁借组织征订考试用书之机向考生搭售其他渠道的习题集、模拟试题等相关书籍、资料。
请各区县、各部门务必于10月27日前,将考试用书征订数量、联系人、联系电话等情况以书面形式报市考办报名点(西安市会计学会)。
六、收费标准
根据《陕西省物价局关于调整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陕价费调发[2002]22号),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报名单位不得随意加价。
七、对于我省考生跨省区报考中级资格的人员,如果上一年在原考区已经取得部分科目考试合格成绩,第二年确实需要在其他省区考试的,由市会考办出具成绩合格证明和成绩档案调转盘。由其他省区转来的考生应到市会考办办理转入手续,市会考办将有关考生情况报省会考办备案。对于省内跨考区报考中级资格的考生,仍按原档案号填写,不做任何处理。
对于考试报名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要严格按照全国会计考办和省考办的有关规定处理,如遇特殊情况,应及时向市考办反映。
附件:1、《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略)
2、2006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转入转出考生情况登记表(略)
3、2006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用书征订单(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