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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德阳市关于组织2005年导游人员资格考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6-2-25 11:40 来自:德阳旅游网)

各县(市、区)旅游局、各旅行社:


根据《导游人员管理条例》(国务院第263号令)、《导游人员管理实施办法》(国家旅游局15号令),以及省旅游局《关于组织2005年导游人员资格考试的通知》精神,现将我市2005年导游人员资格考试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报名


(一)报名条件


遵守宪法,热爱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具有高级中学、中等专业学校或者以上学历,身体健康,具有适应导游需要的基本知识和语言表达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可以参加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考试。


(二)报名时间


2005年8月20日至9月5日,报考人员直接就近到市旅游局或各县(市、区)旅游局报名。各县(市、区)旅游局务必要在当地主要媒体刊登公告,便于考生报名。


(三)报名程序


1、报名人员到市旅游局及各县(市、区)旅游局领取或在www.scta.gov.cn.网上下载并认真填写《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表》(附件1)。


2、报名时,报名人员须交填写完整的《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表》、本人一寸正面半身免冠彩色照片三张(背面写上姓名并粘贴于报名表上),出示身份证原件(交复印件一份)、学历证明、国家县(区)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近期健康状况证明(一年内有效,包括常规体检及肝功两对半)。


3、申请加试外语语种的考生只参加口试,不参加笔试,持《导游人员资格证书》审核报名,须交《导游人员资格证书》复印件一份。各县(市、区)旅游局对加试外语语种考生的编号,统一放在汇总表册的最后排序进行汇总,并在备注栏注明“加试”。


4、报名结束后,各县(市、区)旅游局将考生按附件2的 EXCEL统一格式录入考生信息,对加试外语语种考生须在备注栏填写中文资格证书号,并将软盘和打印表格(县、市、区旅游局盖章),于2005年9月15日前送德阳市旅游局,经初审后报省旅游局。


5、经省旅游局审核通过后,由德阳市旅游局填发准考证。各县(市、区)旅游局、各考生于11月1日——3日在德阳市旅游局领取准考证。


二、考试科目、时间、地点


(一)考试科目


2005年导游人员资格考试依据《四川省导游人员资格考试大纲》分为笔试和口试。


1、笔试主要测试导游综合知识,总分300分,具体分为导游基础知识(100分)、汉语言文学(50分)、政策法规(100分)、导游实务(50分)等4 科。


笔试由省旅游局统一命题、统一制卷、统一考试时间、统一评卷。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方可参加口试。笔试成绩只作为进入口试资格,不带入口试计算总成绩。


2、口试


口试采用室内模拟导游方式,着重测试地陪服务最核心的参观游览服务的导游讲解和服务能力,时间为15分钟(外语类加试口译增加10分钟),总分150分,主要考评要素为语言表达、模拟途中讲解、模拟景点讲解、仪表礼仪等四项。中文类口试均用普通话应试,不组织方言应试。外语类组织英、日、德、法、泰、朝鲜六个语种,外语类考生须用所报考语种的语言应试,并加试口译(汉译外和外译汉)。参加口试的考生,每人只能参加1次口试,违规者视为零分。


省旅游局人教处以《四川省导游人员资格考试口试实施细则》为依据统一组织评委评分。口试成绩由省旅游局划定分数线,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者,可取得导游人员资格证书。


笔试和口试均要求考生必须凭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入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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