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报名地点:市区报名点设在市国税局征管处办公室(健康东路65号7楼);各县(区)在国、地税设置二个报名点,一是国税局法规科,二是地税局征管科,国、地税考生在各自的报名点报名,社会考生可在任一报名点报名。
(三)新报名参加此次考试的人员办理报名手续时需有以下材料:
1、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及复印件(限经济、会计、统计、审计和法律专业);或者相应的学历证明及复印件。
2、本人身份证(或军官证)及复印件。
3、有效的业务工作证明。
4、本人近期1寸同底免冠照片2张。
(四)在报名过程中,老考生应注意核对档案号,以确保档案号的唯一性。老考生只需提供身份证(或军官证、工作证)以及上年度档案号的凭据(准考证或成绩通知单)并缴纳近期1寸免冠照片1张即可办理报名手续。
(五)2006年度的考试信息管理使用《人事考试管理信息系统(PTMIS)》,有关信息代码不变。考前规则模板由省人事考试中心另行下发。
五、考试科目及管理模式
2006年度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仍设《税法(一)》、《税法(二)》、《税务代理实务》、《税收相关法律》、《财务与会计》5个科目。考试成绩实行3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即考5个科目的必须在连续3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考试科目为合格;符合免试条件只考《税务代理与实务》和《税收相关法律》2个科目的须当年通过应试科目为合格。
六、试题题型及答题方式
《税务代理实务》科目试题为主观题,采用网络阅卷,在专用的答题卡上作答,请务必在考前提醒考生:
1、答题前要认真阅读答题注意事项(答题卡首页);
2、严格按照指导语要求,根据题号标明的位置,在有效区域内作答;
3、为保证扫描质量,必须使用钢笔或签字笔(黑色)作答。
其余4科均为客观题,全部在普通答题卡上作答。
(二)考生应考时应须携带钢笔或签字笔(黑色)、2B铅笔、橡皮、计算器(无声、无储存编辑功能)等文具,其他物品应统一放置考场指定处。“严禁携带资料及手机等通讯工具入座,违者按一般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考试开始后,如使用手机(开机状态)的,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各地报名时要公示此要求,考试时要严格检查。
答题所用草稿纸由考点统一配发,用后收回。
七、准考证的制作与发放
2006年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的准考证全省统一式样,由省人事考试中心统一制作与打印。
八、收费事宜
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明确我省部分人事考试收费项目、标准及有关问题的函》(苏价费函[2002]9号、苏财综[2002]5号)精神,2006年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仍按每人每科42元(含考务费、试卷费、答题纸[卡]费等)标准收取考试费,报名费按每人10元收取。
九、报名表可在附件中下载,单位签章后送报名点;也可到报名点领取。请考生相互转告。
联系电话:市人事局考试中心 0517-36456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