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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06中初级卫生资格考试1.19-2.7网报
(发布时间:2006-2-22 11:13 来自:山东人事考试网)

 

关于2006年度中初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鲁人办发[2006]16号


各市人事局、卫生局,省直各部门(单位),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根据省人事厅、省卫生厅《关于实行中初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制度的通知》(鲁人发[2005]28号)及国家有关考试考务工作要求,现将做好2006年度中、初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业设置和考试时间


     2006年度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分为初级、中级考试。其中:初级(士)考试共分11个专业(代码001-011),初级(师)考试共分12个专业(代码012-023),中级考试共分85个专业(代码024-108)。详见《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附件1)。


    各科目具体考试时间如下:


    5月27日  9:00-11:00  基础知识(初、中级)


             14:00-16:00  相关专业知识(初、中级)


    5月28日  9:00-11:00  专业知识(初、中级)


             14:00-16:00  专业实践能力(初、中级)


    中、初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按专业报考,各科目的考试成绩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考生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该专业全部科目的考试,合格后方可取得相应的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考试在全省17市政府所在地设置考场,县(含县级市)级不设考场。中央驻鲁和省属单位按属地原则报名参加当地考试。


    二、报名条件


   (一)凡符合《临床医学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预防医学、全科医学、药学、护理、其他卫生技术等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临床医学、预防医学、全科医学、药学、护理、其他卫生技术等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施办法》中所列报考条件的人员,可根据本人所从事的专业工作,在《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中选择报考相应专业类别。报考条件详见附件2。


   (二)报名参加护理专业初级(士)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具备护理(含助产)专业中专或大专学历。考试合格者,可取得护理岗位准入资格;具有护理专业本科以上学历的人员,可免试取得护理岗位准入资格。


   (三)报名参加2006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各类别考试的人员,其学历取得时间和从事专业工作年限均截止到2005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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