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试方式
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共设4个科目,其中《土地登记代理实务》在答题纸上作答,其余3科均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
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蓝色墨水笔(签字笔)或圆珠笔、2B铅笔,无声无编辑存储功能的计算器。各科试卷卷本可作草稿纸使用,考后收回,不再另发草稿纸。
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为滚动考试。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土地登记相关法律知识》和《土地登记代理实务》)考试的人员,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能取得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证书。
(二)考场设置
全省考场设在广州。考试的详细地址将在准考证上标明。
四、收费
按省物价局规定,考试考务费每科65元,报名结束后10天内,各市按规定比例将考务费上交省国库(广东省财政代收费专户,帐号:20880001,开户银行:建设银行广州环市东支行。切记:在汇款单上“用途”栏填上执收代码000010003)。
五、考试用书和考前指导(培训)
考试用书征订和考前指导(培训)工作由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地籍处负责。
联系地址:广州市环市东路468号1栋830室
联系人:肖婷、刘兴云
联系电话:(020)87607052,13922405520,13316151566
附件:1、2006年度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和提交材料的要求
2、2006年度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报名发证登记表(略)
3、2006年度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科目及其代码对应表(略)
4、2006年度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
5、2006年度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情况汇总表(略)
二○○五年十一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