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资讯中心 —> 报考信息 —> 工程类 —> 土地登记代理人
 
河北06土地登记代理人06年1.15前报名
(发布时间:2006-3-12 13:45 来自:模考网)

关于做好2006年度全国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市人事局人事(职称)考试中心:

    根据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06年度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05]229号)要求,为做好2006年度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2006年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定于5月27、28日举行,请各市按照我省的工作计划(附件1)认真做好各环节的工作,确保考试顺利进行。

    二、接此通知后,各市即行组织报名。各市人事(职称)考试中心要认真做好资格审查工作。相关免试材料要求审查原件。考生报名表、部分科目免试表和证件复印件要有审查人签字并加盖公章。2006年1月15日前将部分科目免试人员的免试表(附件3)及免试材料复印件上报省职称考试处进行复审,2月28日前反馈复审结果。考试合格人员报名表由省级考试管理机构和人事(职改)部门盖章存入考生本人档案。

2006年4月8日前将试卷预订单(附件4)和报考人员的报名表(附件2)一并上报。

    三、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共设4个科目,其中《土地登记代理实务》在答题纸上作答,其余3科均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

    四、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为滚动考试。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两个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能取得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证书。

    五、考试信息采用《人事考试管理信息系统PTMIS》进行管理,类别、级别、专业及科目代码不变。

    六、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蓝色墨水笔(签字笔)或圆珠笔、2B铅笔,无声无编辑存储功能的计算器。各科试卷卷本可作草稿纸使用,考后收回,不再另发草稿纸。

    七、考试收费暂按报名费每人10元,考务费每人每科40元的标准收取。

    八、为便于考生学习,国土资源部地籍司组织专家编写了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丛书,各地在组织考生报名时,请将此书订购事项及办法告知考生。

出版社名称:中国农业出版社

书目:《土地登记相关法律知识》、《土地权利理论与方法》、《地籍调查》、《土地登记代理实务》

出版社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农展馆北路2号

中国农业出版社文教出版中心  

邮政编码100026

    联系人姓名、电话:洪兆敏     (010)64194907

    十、考务操作按照河北省人事厅《关于印发〈河北省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冀人发[2001]52号)中的有关规定执行。考试期间须有专人值班,请各市于考前10天将考场设置一览表报省职称考试中心。

 [1] [2] [下一页]

 

收藏此页】【字体: 】【打印】【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