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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05一级建造师考试2.14-28报名(二)
(发布时间:2006-2-17 11:9 来自:模考网)


  (五)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博士学位,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


符合以上有关报名条件,于2003年12月31日前,取得建设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免试《建设工程经济》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2个科目,只参加《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


  (一)受聘担任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二)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0年。


已通过2004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的合格人员、和按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核认定办法》,经人事部、建设部考核认定批准,取得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择《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相应专业,报名参加考试。成绩合格后核发国家统一印制的相应专业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

四、报名时间、办法


㈠报名时间:2006年2月14日~2月28日。逾期不补报。


㈡报名办法:


1. 考生如实填写《考试报名表》、并按照报名表规定贴好本人近期同底一寸免冠正面像片3张。经所在单位审核,在报名表上签署同意报考意见后加盖公章。


2、申报考生持报名表及有关材料到省建设厅建筑管理处进行报考资格审查。(联系电话:65342504)。


考生在资格审查时需提交如下材料:


(1)身份证件、学历证书或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符合免试部分科目的考生还需提供免试科目规定的材料;


⑶报考《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相应专业的人员提供2004年考试成绩通知单。


3、省建设厅审查报考资格通过后,到省人力资源开发局职称考试部办理报考手续,缴交报考费(报名点:海口市白龙南路53号,联系电话:65375001)。


考生在办理报考手续时需提交如下材料:


(1)经过资格审查的报名表,并按报名表规定位置粘贴身份证复印件、相片。


(2)填涂《报名信息卡》,填涂信息必须与《考试报名表》相关内容一致。


(三)考生可以在报名点购买《考试报名表》、《报名信息卡》以及提供信息卡填涂使用的《报考手册》。


五、考前培训


考前培训由省建设厅负责。需参加考前辅导培训的人员,到省建设厅进行资格审查时一并登记。


六、考场设置及准考证领取


2005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海南考点设在海口市,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请考生于2006年4月3日~4月14 日到报名点领取准考证,准考证发放不再另行通知。考生凭准考证、身份证件参加考试。


七、考试收费


考试收费按省发展改革厅批准的标准收取。


八、评卷与公布考试结果


考试结束后,将按人事部有关规定进行评阅卷,经上级部门审核验收后公布考试结果。


九、网站资料查询


为方便考生了解报名情况,考生可以访问海南人力资源开发局网站(www.hnjy.gov.cn)或海南省建设人才与教育培训网站(   www.hnjsyc.net)查询海南省相关的报考文件,以及访问“中国建造师网”(www.coc.gov.cn)查询有关的建造师政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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