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年限证明一份(附件4);
3、一寸红底免冠照片一张;
4、身份证、学历证复印件(免考两个科目的人员,还需提供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证书和建设部颁发的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的复印件)一式一份。
(二)申报人所在单位向主管部门提交的资料
1、《2005年度一级建造师考试汇总表》(附件5)一式一份;
2、《2005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人数统计表》(附件6)一式一份;
3、(一)中的全部资料。
(三)主管部门向省建设厅提交的资料
1、报送函一份;
2、《2005年度一级建造师考试汇总表》(附件5)一式两份(附磁盘);
3、《2005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人数统计表》(附件6)一式两份(附磁盘);
4、(一)中的全部资料(免考两个科目的人员,还需提供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证书和建设部颁发的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的原件)。
(四)参加2004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未全部通过的人员,报考未通过的科目,需提供如下材料,按照以上的程序进行申报:
1、《报名表》两份(附件1);
2、2004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的准考证复印件;
3、一寸红底免冠照片一张;
4、身份证复印件一式一份。
(五)已通过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核认定或参加2004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的人员,选择另外一个专业报考,需提供如下材料,按照以上的程序进行申报:
1、《报名表》两份(附件1);
2、已取得的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或2004年度考试合格成绩单(网上查询后打印出来)。
3、一寸红底免冠照片一张;
4、身份证复印件一式一份。
六、受理时间
省建设厅、省人事考试中心2006年2月27—3月2日受理各有关部门报送材料,办理报名手续。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2月27日上午:朔州、大同、阳泉;
下午:吕梁、晋中、长治、晋城。
2月28日上午:临汾、运城、忻州;
下午:太原。
3月1日上午:山西建工(集团)总公司;
下午:省直有关专业厅局。
3月2日上午:中央直属驻晋建筑业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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