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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05年一级建造师考试报名公告(二)
(发布时间:2006-2-17 11:33 来自:sxjs.gov.cn)

  

 二、报考条件

    (一)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

     1、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4年。

     2、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3年。

     3、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双学士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

     4、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硕士学位,工作满2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

     5、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博士学位,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

    (二)符合上述(一)的报考条件,于2003年12月31日前,取得建设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免考《建设工程经济》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2个科目,只参加《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

1、受聘担任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2、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0年。

(三)已通过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核认定或参加2004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的人员,也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另外选择一个专业,报名参加考试,只考《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一个科目。考试合格后核发国家统一印制的相应专业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

    三、考试成绩管理

考试成绩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免考两个科目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

本次考试为2005年度的考试,考试成绩按2005年管理。

    四、报名程序

一级建造师考试报名原则上以单位集体报名的形式进行。申报人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所在单位按照报考资格对申报人进行考核推荐,并收集本单位申报人员申报资料,按照与建筑业企业资质相同的申报程序,连同身份证、学历证原件(免考两个科目的人员,还需同时提供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证书和项目经理资质证书的原件)一起报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省直有关厅局、山西建工(集团)总公司、中央直属驻晋建筑业企业等主管部门(以下简称“主管部门”)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的由主管部门统一汇总上报省建设厅。免考两个科目的人员,还需同时将学历证明、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证书和项目经理资质证书的原件报省建设厅进行审核。

 

五、申报资料

(一)符合报考条件者向所在单位提交的资料

1、《报名表》两份(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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