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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05岩土工程师考试报名8.20结束
(发布时间:2006-2-17 10:42 来自:湖南省人事厅)

关于做好我省2005年度全国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湘人函[2005]77号 



各市、州人事局、建设局(建委)、规划局,省直及中央在长各单位人事(干部)处:


根据人事部、建设部和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委员会有关文件精神,为做好我省2005年度全国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组织实施,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05年度全国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考试时间为10月22日和23日。各地要按照《2005年度全国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见附件1)的要求,认真做好各环节的考务工作。



  二、全国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考试为非滚动管理考试,参加基础考试或专业考试的应试人员应分别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方可获得执业资格证书。各地要严格按照省人事厅、省建设厅《转发人事部、建设部关于印发〈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和〈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考核认定〉的通知》(湘人发[2002]76号)的有关规定,认真做好资格审查和报名组织工作。



  三、全省报名截止时间为2005年8月20日。各市、州的具体报名时间和地点,由当地人事部门商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定。为方便省直及中央在长单位的考生,由省人事厅会同省建设厅同一时间、同一地点进行资格审查,报名时间为8月17日至19日,报名地点:军凯宾馆(长沙市远大一路132号)前栋三楼。联系电话:0731-2219154。



  报名时应注意:(一)应试人员须提交已填写好的《资格考试登记表》和《报名信息卡》、本人有效身份证和学历证(均为原件)、近期正面免冠同底1寸照片3张,《资格考试登记表》须由单位签署审核意见。(二)各市、州应试人员的报考材料由市、州人事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初审并盖章后,由各市、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汇总,于8月22日前送省注册办(0731-2245096),由省人事厅和省建设厅统一进行资格审查后,送省人事考试中心。(三)《资格考试登记表》表由市、州人事考试部门按省里规定的样式印制,应试人员也可登录省人事编制网站www.hnrst.gov.cn下载[下载中心]打印。省直及中央在长单位应试人员所需表格和资料可到省人事考试中心领购。



  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发布全省人事编制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标准的通知》(湘价费[2002]281号)精神,收费标准为:1、基础考试(2科)每人每科105元(其中上缴建设部60元);2、专业考试(4科)每人每科175元(其中上缴建设部130元)。报名费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明确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和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湘价费[2003]129号)有关规定每人每科收取20元。



  四、考试信息采用人事考试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管理。考试类别、级别、专业及科目代码如下:

类别及代码

级别代码

及名称

专业代码

及名称

科目代码及名称

08.注册土木   工程师

(岩土)

1.基础

01.基础

1.基础考试(上)

2.基础考试(下)

2.专业

01.专业

1.专业知识考试(上)

2.专业知识考试(下)

3.专业案例考试(上)

4.专业案例考试(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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