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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05造价工程师考试5月中旬报名(五)
(发布时间:2006-2-16 15:31 来自:模考网)

  注:在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1996]77号)下发之日(1996年8月26日)前,已受聘担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理论与相关法规、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两个科目,只参加工程造价计价与控制、工程造价案例分析两个科目的考试。

  


  1、1970年(含1970年,下同)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本科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15年。

  


  2、1970年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大专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20年。

  


  3、1970年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中专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2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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