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设执业注册师管理委员会文件新建注[2005]03号
关于开展2005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及资格审查工作的通知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建设局,各地、州、市建设局(建委),新疆建工集团,兵团建设局,自治区各委、办、厅、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人事部、建设部《关于印发〈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的通知》(人发[1996]77号)和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05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新人考函[2005]30号)要求,现就我区2005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及资格审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的组织与分工
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由自治区人事厅、建设厅共同负责组织。人事厅负责组织实施考务工作,建设厅负责办理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考试大纲、考试辅导材料及参考用书的征订和发行、考前培训等工作。
二、报考条件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均可申请参加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1、工程造价专业大专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5年;工程或工程经济类大专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6年。
2、工程造价专业本科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4年;工程或工程经济类本科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5年。
3、获上述专业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和获硕士学位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3年。
4、获上述专业博士学位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2年。
(二)免试部分科目条件:在《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1996]77号)下发之日前(即1996年8月26日前),已受聘担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工程造价管理相关知识、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两个科目,只参加工程造价的确定与控制、工程造价案例分析两个科目的考试。
1、1970年(含1970年,下同)以前工程或经济类本科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15年;
2、1970年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大专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20年。
3、1970年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中专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25年。
三、报名时间
从文件下发之日起至2005年7月20日止为考试报名及资格审查工作时间。
考前报名(报名表见附件二)工作由自治区人事厅考试中心及各地人事考试中心负责,具体安排按照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05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规定执行。
四、考试时间及科目
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为滚动类考试,报考全部科目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免试部分科目的报考人员,必须在当年通过应试科目。具体考试科目及时间(均为北京时间)安排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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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5日 |
上午:9:00—11:30 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理论与相关知识 下午:14:00— 17:00 工程造价计价与控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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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6日 |
上午:9:00—11:30 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 (土建、安装) 下午:14:00— 18:00 工程造价案例分析 |
(注: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科目分土建和安装两个专业,报名时考生可选择其一报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