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资讯中心 —> 合格标准 —> 经贸类 —> 人力资源师
 
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鉴定试点考核方案
(发布时间:2006-3-27 21:46 来自:模考网)

一、考核内容


    依据《
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人员国家职业标准》中规定的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工作要求,以及各项要求的比重分配,制定试点鉴定考核内容。考核分两部分进行:理论知识考试(含职业道德和专业知识)、专业技能考核(含操作技能和综合评审)。


二、理论知识考试


    (一)考试方式:书面闭卷标准化考试,考生在答题卡上作答。


    (二)考试题型:


      1、职业道德考试题型为:选择题。


      2、专业知识考试题型为: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


    (三)考试题量和分值分别为:职业道德题25道题;专业知识单项选择题60道题,多项选择题40道题。


    (四)考试时间:90分钟。


    (五)考试评分:理论知识考试满分为100分,60分为及格。其中,职业道德占理论知识总分的10%,专业知识占理论知识总分的90%。


三、专业技能考核


    (一)考核方式:操作技能采用书面闭卷笔试;综合评审采用书面笔试或面试。


    (二)考核题型:


      1、专业技能为综合分析题或图表分析题。


      2、综合评审方式:本次试点采用文件筐方式。


    (三)考核时间:专业技能考核为120分钟;综合评审考核为180分钟。


(四)考核评分:专业技能考核满分为100分,60分为及格。其中,操作技能成绩占专业技能考核总分的60%;综合评审成绩占专业技能考核总分的40%。


四、成绩核定


     1、理论知识考试总成绩=职业道德成绩×10%+专业知识成绩×90%。


     2、专业技能考核总成绩=操作技能成绩×60%+综合评审成绩×40%


     3、理论知识考试总成绩、专业技能考核总成绩皆达60分及以上者为合格,可获得高级
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

 [1] [2] [下一页]

 

收藏此页】【字体: 】【打印】【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