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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的物流职业经理资格证书认证通知!
(发布时间:2006-2-15 10:22 来自:中国招生考试论坛)

关于合作开考中国物流职业经理资格证书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物流管理专业(专科、独立本科段)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交通运输协会:


随着世界经济一体化步伐的加快,国际经贸发展日益活跃,我国的物流行业得到迅速发展。为解决目前物流人才不足的矛盾,多渠道、多层次、多方面加快复合实用型人才的培养,使我国物流行业尽快与国际接轨,促进我国物流行业持续、健康发展,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与中国交通运输协会研究决定,在全国合作开考中国物流职业经理资格证书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物流管理专业(专科、独立本科段),现将中国物流职业经理资格证书(初、中、高级)考试计划(见附件一)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物流管理专业(专科、独立本科段)考试计划(见附件二)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国物流职业经理资格证书(初、中、高级)考试计划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物流管理专业(专科、独立本科段)考试计划由全国考委和中国交通运输协会共同制订,凡开考上述考试项目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应严格按统一考试计划执行。凡已开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物流管理专业(专科、独立本科段)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应根据本通知精神,对已开考的专业计划进行调整并将调整方案报全国考办审核。


中国物流职业经理资格证书(初、中、高级)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物流管理专业(专科、独立本科段)各门课程均实行全国统一命题、统一考试、使用全国统一课程考试大纲和教材。


二、中国交通运输协会负责制订中国物流职业经理资格证书(初、中、高级)考试计划;参与制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物流管理专业考试计划;并根据全国考委制订的课程考试大纲,推荐专家参与编写教材,发行中国物流职业经理资格证书(初、中、高级)课程考试教材;推荐主考学校,组织助学;宣传、发动并组织该项考试的集体报名工作等。


三、全国考委负责制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物流管理专业(专科、独立本科段)考试计划;参与制订物流职业经理资格证书(初、中、高级)考试计划;制订所有课程考试大纲,组织编写、出版所有课程教材;组织命题等。


四、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自学考试办公室和交通运输协会应根据本通知的有关精神联合发文,制定考试工作实施细则,落实任务,明确分工,并于2005年4月底前报中国交通运输协会物流职业考试服务中心、全国考办备案。


五、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运输协会要按照中国交通运输协会物流职业考试服务中心的有关规定开展工作,在本地区组织高质量的助学辅导活动,按当地考试机构的要求负责各地区考试的集体报名工作,按规定及时将考生报考数据报当地考办和中国交通运输协会物流职业考试服务中心,并建立考籍档案、发放单科合格证书、中国物流职业经理资格证书和毕业证书等工作。同时要加强对考生的思想和考风考纪教育,要求考生遵守考试纪律。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运输协会难以承担此项考试相关工作的,或没有成立交通运输协会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由中国交通运输协会物流职业考试服务中心商全国考办和省(自治区、直辖市)自学考试办公室另行指定机构承担相应工作。


六、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以下简称“省考办”)要按照全国考办制定的考务、考籍工作流程做好制卷、编排考场、组织考试等项工作,及时将考生情况报全国考办。中国物流职业经理资格证书(初、中、高级)考试安排在每年5月和11月,首次考试拟于2005年11月开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物流管理专业(除证书考试课程)考试原则上按照现有自学考试有关规定执行,首次考试拟于2005年10月开考。上述二项考试具体考试时间和科目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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