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区)人事(人事劳动保障)局,区直有关部门,中央驻宁有关单位:
根据人事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05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工作计划>的通知》(国人厅发[2004]97号)、人事部考试中心、商务部培训中心《关于做好2005年度国际商务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05]37号)精神,现将我区2005年度国际商务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
2005年9月10日 上午:8:30-11:30 国际商务理论与实务(执业)外经贸综合业务(从业)
下午:2:00-5:00 国际商务专业知识(执业) 外经贸外语笔试(从业,英、俄、日、法)
2005年9月11日 上午:8:30开始 外经贸外语口试(英、俄、日、法),一天考完
二、考试级别及内容
国际商务专业人员职业资格分为从业资格和执业资格。外销员为国际商务专业的从业资格,国际商务师为国际商务专业的执业资格。外销员从业资格考试设外经贸综合业务、外经贸外语(包括英语、俄语、日语、法语4个语种)2个科目,外经贸外语考试分笔试和口语2个部分。国际商务师执业资格考试设国际商务理论与实务、国际商务专业知识和业务外语3个科目。其中业务外语科目应参加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中的B级考试。
从2002年起,参加国际商务师执业资格考试或外销员从业资格考试的人员都必须一次通过所有科目的考试,方可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
三、考试报名条件
参加国际商务职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
(一)申请参加外销员从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具备中专以上学历。
(二)申请参加国际商务师执业资格考试的人员,须取得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B级合格证,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外经贸类专业工作满5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外经贸类专业工作满4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外经贸类专业工作满2年。
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外经贸类专业工作满1年。
5、取得博士学位。
6、取得外销员从业资格,从事外经贸类专业工作满8年。
四、注意事项
(1)已取得原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颁发的《外销员资格证书》(在有效期内),并符合外销员从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的人员,必须参加《外经贸综合业务》科目的考试(可免试“外经贸外语”)。
(2)原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组织的外销员资格考试单科合格成绩无效。
(3)参加国际商务师执业资格考试的人员,业务外语科目应参加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中的B级考试,在报名时必须提供在有效期限内的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B级以上的合格证。
(4)国际商务师执业资格考试和外销员从业资格考试的笔试题均为闭卷考试;各科试卷均由客观题和主观题组成,全部在试卷上作答。考生应考时,可携带钢笔或圆珠笔(黑色或蓝色);试卷卷本可作草稿纸使用,不再另发草稿纸。
五、考试报名办法
2005年度国际商务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全区实行网上报名。凡在宁夏参加考试的人员,均须经过“网上报名”和“报名确认”两步骤完成报名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