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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地与香港注册会计师考试介绍
(发布时间:2006-3-29 20:41 来自:搜狐)

内地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规定,为了选拔优秀人才加入注册会计师队伍而实施的,全国实行统一考试制度。自1994年起,通过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成为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的唯一途径。

  报名条件

  根据《注册会计师法》规定,具有高等专科以上学校毕业的学历,或具有会计或者相关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中国公民,可以申请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外国人申请参加中国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按照互惠原则办理。

  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居民及按互惠原则确认的外国籍公民具有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考试: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高等专科以上学校毕业的学历,或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认可的港澳台地区或外国高等专科以上学校毕业的学历;2.已取得港澳台地区或外国法律认可的注册会计师资格;3.已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统一考试的单科合格成绩凭证。

  考试科目、方式及时间

  考试科目为会计、审计、财务成本管理、经济法、税法。

  注册会计师考试的方式为闭卷、笔试,并采用客观性与非客观性结合、分立式与综合式结合的方式,其中客观题(单项/多项选择题、判断题等)不超过50%,主观题(简答、计算、综合题)占50%以上,其中,综合题占考试题的30%以上 。

  考试于每年9月份举行。会计考试时间为210分钟;审计、财务成本管理考试时间各为180分钟;经济法、税法考试时间各为150分钟。

  试卷评阅和成绩认定

  注册会计师考试采用目标参考性考试方法,每个科目满分为100分,60分为及格标准。试卷由全国考试委员会办公室集中组织评阅,考试成绩由全国考试委员会认定,由各地方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复核后通知考生。对于自己成绩有异议的考生,可以提出复查申请。中注协聘请专家对试卷进行复查。对于复查有问题的试卷,经命题组长和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批准,可以进行更正。

  成绩有效期

  单科考试合格成绩在5年有效,在有效期内通过全部5个科目,即可取得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全科合格证。取得全科合格证的人可以申请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

  香港专业资格课程介绍

  香港会计师公会自1999年底开设专业资格课程考试,该资格课程是根据国际会计师联会(IFAC)的指引,在国际会计师联合会国际教育指南9号的背景下建立起来的,是公会唯一的专业考试。

  专业资格课程报考条件

  1.于香港取得学历的人士

  年满16岁;品行良好;

  具有报考前学历,包括持有认可会计学学位,持有非会计学学位并修完认可的转制课程,或持有非学位但具有香港专业会计员协会(HKAAT)毕业生资格(即专业会计员HKAT),并完成了认可的基础课程或通过HKAAT的专业晋级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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