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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2006年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四)
(发布时间:2006-2-13 11:0 来自:模考网)

  四、2005年12月20日前,各市上缴省考务费。

  五、2006年2月20日前,各市将考场设置及试卷预订表(见附件5)报省会计考办。

  六、2006年3月20日前,各市将考场设置情况及考生报名信息库软盘报省会计考办。

  七、2006年4月20日前,各地完成考试报名资格审查,并向考生发放准考证。

  八、2006年5月13日前,各地将考试值班电话向社会公布,并将考试值班电话、值班人员等情况报省会计考办。

  九、2006年5月18日前,各地应完成对监考人员等考务工作人员的培训等各项考前准备工作。同时将更正后的考生报名信息库软盘报省会计考办。

  十、2006年5月20、21日举行考试。

  十一、2006年5月25日前,各地报送试卷及考试总结(含各级别的报名数、实考数、到考率等)。

  附件2:

  2006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管理系统地市县区代码编辑方法

  地市县区代码为4位数,前2位数为地市代码,按下表规定编辑;后2位数为县区代码,由各地市根据实际情况按顺序编辑,并尽量保持前后年度一致。

  附件2: 

00 省直   06 河源   12 江门   18 清远  
01 广州   07 梅州   13 佛山   19 潮州  
02 深圳   08 惠州   14 阳江   20 揭阳  
03 珠海   09 汕尾   15 湛江   21 云浮  
04 汕头   10 东莞   16 茂名     
05 韶关   11 中山   17 肇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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